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0-05-26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指示精神,保证我院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运作,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德智体综合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日照职业技术学院(12062)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学院前身创建于1987年,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山东省第一所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骨干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在2004年教育部委托山东省教育厅进行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2008年7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此外,学院还被教育部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被建设部、教育部确定为“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被科技部确定为“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技术依托单位”,被中国教育技术协会确定为“国家教育技术实训仿真示范建设基地”,被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协会确定为“山东阳光留学教育试验基地”。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确定为“山东省高职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研究基地”、“山东省德育先进高校”、“山东省德育工作与校园文明建设评估双优秀院校”。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教书育人先进单位”、“骨干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学院品牌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建,山东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山东省第一所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院校。学院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机遇,坚定不移地把办好高职院校作为自己的主攻方向,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构建起以水产养殖、食品加工技术、旅游、机电、建筑工程、汽车、物流等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专业群。水产养殖技术专业是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建筑工程是省级品牌专业;市场营销和建筑工程专业是山东省示范专业;水产养殖技术、食品加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是山东省特色专业。打造了以职业能力为基础,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体系,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19门,院级精品课程89门。

学院坚持开放式办学,积极推动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兼收并蓄,博采众长,大力吸纳国际先进技术和优秀教育资源。引进丹麦哥本哈根商学院、韩国骊州大学教育资源,合作开办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与韩国现代汽车集团合作创办的汽车行业人才培养基地――现代汽车学院于2007年4月正式挂牌成立,现代集团捐赠学院18个车型50辆、总价值达100万美元的汽车以及部分发动机作为教学设备。由山东省财政厅担保、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482万欧元,建设汽车、食品等特色专业实验中心。与德国特威特劳夫学院合作建立中德学院,引进欧盟TUEV职业资格证书,开展社会培训。

学院立足日照,辐射山东,面向全国,培养了大批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2004年在山东省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目前在全国二十八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省内外有较高的声誉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备受学生、家长的关注和支持。

★地理环境

学院位于以“日出初光先照”而得名的魅力城市――日照,生态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日照地处山东省东南部,是山东省新兴港口城市,被誉为新亚欧大陆桥桥头堡,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日趋成为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热点地区。近年来,日照市积极推动城市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水上运动条件,积极打造“水上运动之都”,先后被评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CCTV2004中国魅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生态示范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并荣获2007年度“中国人居环境奖”、 2009年度“联合国人居奖”。 展示了日照独特的城市魅力,日照正努力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滨海城市。

★办学条件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自2004年以来投资5亿元建设了功能先进、设施齐备的新校园。新校区由同济大学博士生导师王伯伟教授设计,主体风格大气磅礴,校园曲径静谧恬淡,依山望海,风景秀丽,为学生提供一流的学习环境。学生宿舍是由日照大学科技园提供,住宿环境安逸舒适,条件优良。学院占地1242亩,建筑面积38.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亿元,馆藏图书104万册,具有一流的教学设施设备。在校内,建设了8万平方米的实训中心大楼,17个技能训练中心,168个设备先进、功能齐全,集教学实训、技能鉴定、技术培训、生产服务于一体的校内实验实训室;承包2000亩海域,建设了水产育苗厂;兴办了恒基建筑有限公司、山川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和学院服装厂等校办产业。在校外,与国内外企业进行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与日照港、日照钢铁、联想集团、五征集团和韩国现代汽车集团等100多家知名企业紧密合作,建设了568个长期稳定合作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的师资队伍,世界著名物理学家丁肇中博士和著名企业家韩国现代集团副总裁薛荣兴先生担任名誉院长。学院着力推进“教师成长工程”,打造专兼职结合的“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拥有国家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教学名师1名,2名教师被评为“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有200多项科研成果通过省市级鉴定,承担一百多项国家科研项目,拥有21项国家发明专利;出版专著教材153部,是21世纪高职高专系列教材编委会成员单位,主编和参编了105本“21世纪高职高专系列教材”。2007年11月底首批11名教师赴德培训学习,并取得了欧盟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证书。学院常年聘请外教授课,还与新西兰泰拉威蒂技术学院、韩国忠清大学、乌克兰大学、圣彼德堡国立大学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23所大学建立了友好的校际合作关系,双方互派教师交流学习。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外国语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政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水产学院、食品工程学院、旅游学院、现代汽车学院、中德学院等十二个二级学院,开设商务英语、英语教育、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摄影摄像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外包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食品加工技术、水产养殖技术、渔业综合技术、市场营销、会计、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涉外旅游、语文教育、文秘、电子商务、物业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应用电子技术、投资与理财、应用韩语、广告设计与制作、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软件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服装设计、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连锁经营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生物技术及应用、冶金技术、园艺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食品贮运与营销、汽车整容技术、数控技术、景区开发与管理、电器自动化、会计与统计核算等六十多个专业,各专业都按不同的职业要求设置了不同的职业方向,在校内即可进行职业资格鉴定,为学生的求职奠定良好的基础。学院着力打造三级重点专业,其中建成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财政重点支持的示范专业5个、省级品牌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成人教育品牌专业1个。拟建设6个国家级重点专业,并以重点专业为龙头,形成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专业群。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技术与人文融通”的办学理念,明确了办学定位,即立足日照、鲁南,面向山东,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形成了“追求卓越”的学院精神,凝结出“求真务实,集思广益,学以致用,以人为本”的校风,实践着“立德、乐学、慎思、敬业”的校训。

★培养模式

学院校企合作,成效显著,形成了“厂内设校、校内设厂,校企互动,双向介入”的特色办学模式,开展了订单培养、定向培养,广泛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学生职业能力与职业素质教育平台及评价体系,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与社会接轨的职业技能取证考试。学生毕业后经考核合格直接进入订单企业工作,实现了学校和用人单位、社会需要和人才培养的成功对接,实现了学校、学生、企业的三方共赢。

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山东省同类院校前列。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适应岗位快,吃苦耐劳,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学院在2004年底山东省人事厅组织的就业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发展远景

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备受学生、家长和企业的关注和支持,在省内外有较高的声誉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正在成为一所独具特色的高等学府,其目标就是成为办学条件优良、教育教学改革领先、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居于国内同类院校前列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及英语教育专业限报英语考语种,其他专业不限语种,但学院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山东省采取按招生计划录取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2)根据专业志愿顺序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山东省内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省外全部按照成绩优先,遵循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考生所在省要求必须按照专业计划录取的除外。

(3)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6)考生所在省允许情况下,我院在阅档期间接受考生自愿退档。退档考生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退学申请复印件或传真件。其他录取阶段一律不接受退档要求。

(7)录取工作在各省招办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各省招办批准备案后,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学院不单独安排艺术类专业测试,承认具备专业测试资格的本科院校的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其中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必须有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摄影摄像方向)专业认可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和所有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

第二十条 学院录取的新生,由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新生名册上盖章后,由学院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邮政部门直接寄发给考生,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人事档案和报到注册等手续;学院凭录取通知书和省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学院将加强对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学费为软件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软件外包服务、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冶金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计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水产养殖技术、渔业综合技术、食品加工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食品贮运与营销、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园艺技术、汽车电子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服装设计、汽车整容技术、数控技术、电器自动化等专业5000元/年;语文教育、文秘、英语教育、商务英语、应用韩语、投资与理财、会计、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旅游管理、涉外旅游、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会计与统计核算等专业4800元/年;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广告设计(摄影摄像方向)等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物流管理(中丹)、,旅游管理(中丹)、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韩)等中外合作专业12000元/年。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一律自理。对口高职类亦执行此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三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学院通过奖、贷、助、免、补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奖励方面:在校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丁肇中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同时,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方面:除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不同程度的资助,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六章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3-8172111

招办传真:0633-8172333

学院网址:www.rzpt.cn

招生信息网网址:www.gotorzu.cn

E-mail:rzpt12062@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邮编:27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