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发布日期:2011-03-21    浏览次数:

友情提示:家长和考生朋友们,因每年的招生形势不同,分数线仅可作为填报志愿的参考。按山东省招考院要求,我院将艺术类专业分为了美术类专业和非美术类专业。美术类专业必须有山东省美术联考合格证,按专业成绩录取,非美术类专业有山东省美术联考合格证或其它本科院校的合格证都可报考,按文化课录取。2011年我院非美术类艺术专业有动漫设计与制作和广告设计与制作(摄影摄像方向),其余专业均为美术类艺术专业,具体计划请参看我院招生信息网。

2010年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如下表:

专业

科类

计划

专业分数线

文化课分数线

艺术设计

艺术文

30

207

285

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文

55

190.34

227

广告设计与制作

艺术文

30

155

221

动漫设计与制作

艺术文

45

非美术类艺术专业

255

广告设计与制作(摄影摄像方向)

艺术文

25

非美术类艺术专业

244

艺术设计

艺术理

5

201

244

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理

8

207

285

广告设计与制作

艺术理

4

188.67

282

动漫设计与制作

艺术理

10

非美术类艺术专业

270

广告设计与制作(摄影摄像方向)

艺术理

8

非美术类艺术专业

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