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审核批准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
第二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062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第九条 基本情况:
学校占地1242亩,共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设有海洋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通用航空学院、现代汽车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创意设计学院10个二级学院,学校面向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先后与齐鲁工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开展了“3+2”专本贯通培养。
学校主动对接日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建设海洋生化、智能制造、旅游服务、汽车服务等11个对接地方主导产业的特色专业群,开设专业43个,打造以服务向海经济和临港产业为主体,以服务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特色专业体系。
学校立足日照,面向鲁南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服务山东,辐射全国,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努力建设人民满意、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优质高职院校。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首批优质校建设立项单位,作为山东省唯一一所高职院校入围全国文明校园推荐名单。2018年,被确定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服务贡献50强、实习管理50强,荣获世界职教院校联盟创新创业卓越奖。2019年被确定为全国高职院校学生管理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是单独招生(第二批)考试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命题、考试、阅卷和成绩复核等工作。
第十三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专业
| 类别
| 计划
| 收费标准
| 学制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技术技能类
| 30
| 按学分收费,80元/学分
| 实行弹性学制,3-6年
|
会计
| 技术技能类
| 40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技术技能类
| 3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技术技能类
| 30
|
食品加工技术
| 技术技能类
| 20
|
水产养殖技术
| 技术技能类
| 20
|
建筑工程技术
| 技术技能类
| 40
|
工程造价
| 技术技能类
| 30
|
注:各专业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 报考及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通过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且参加高考报名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均有资格报考。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不限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考生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资格审核及报名:8月3日-8月6日(工作时间:9:00-17:00),经审核合格后参加高考报名。
(二)志愿填报:使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平台(http://wsbm.sdzk.cn/gzdz)填报首次志愿,填报时间:2019年8月9-8月11日(8:00-20:00);征集志愿填报时间:9月12日(8:00-20:00)。
(三)缴费及打印准考证。考生统一平台进行报名,登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gotorzu.rzpt.cn)“单独招生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120元。准考证打印功能将在考试前两天开通,考生在报名系统直接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报考,报名考试不予退还。
第十九条 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阅卷和赋分。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学校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三)评卷:学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二十条 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
2019年8月27日
(二)考试地点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学生的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个部分,总分750分。
第二十一条 成绩复核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一)复核范围:仅限是否为本人答卷以及得分有无漏判、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二)复核时间: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核,逾期不受理。
(三)复核程序及规定
1.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注明姓名、考生号、核查理由,经所在学校同意并盖章后,由考生本人送交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天润楼502室),电话:0633-7987198。
2.由复核工作组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并通知考生复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按成绩分布和总计划划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资格线上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出现同分情况,将未满额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该专业顺延录取,如没有剩余计划,按技术技能基础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有面试合格或签约要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将未满额专业剩余计划适当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专业。
(四)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
(五)预录名单公示:预录考生名单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六)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监督及申诉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633-7987268。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见第四章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免、补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在校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丁肇中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不同程度的资助。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均须参加由学校组强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八条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电话:0633-7987111
传真:0633-7987115
网址:http://www.rzpt.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otorzu.rzpt.cn/
E-mail: rzpt12062@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邮 编:27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