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0年招生工作的声明

发布日期:2010-07-27    浏览次数:

据考生反映,在省内外部分地市有以我院招生工作人员名义进行招生的现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在此郑重声明: 1.我院国家统招计划招生负责部门为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在校外无任何招生工作人员,不设置任何形式的招生代理点,没有任何形式的提前报名。

2.报考我院的考生请按本省考试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填报高考志愿。山东省考生请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专科一批于8月3日,专科二批于8月15日依据《2009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专科(高职)册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上填报志愿。这是报考我院的唯一合法渠道,其他报考方式一律无效。

3.请勿轻信他人,如因轻信他人而造成纠纷和损失,与我院无关。

4.我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633-8172111。

特此声明。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