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7-05-25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等有关规定,结合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德智体综合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及代码:日照职业技术学院(12062)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邮编:276800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学校基本情况:

★优秀的学校品牌

学校创建于1987年,1998年经教育部批建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校企合作“世界职教院校联盟卓越奖”、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建设部、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技术依托单位、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教育技术实训仿真示范建设基地、山东阳光留学教育试验基地、山东省高职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研究基地、山东省德育先进高校、山东省德育工作与校园文明建设评估双优秀院校、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山东省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先进单位,连续六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先进的办学理念

学校发扬“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学校精神,坚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办学宗旨,秉承“理论与实践并重,技术与人文融通”的办学理念,实现了办学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

★优越的办学条件

学校位于魅力海滨城市、联合国人居奖获得者—山东日照,占地1242亩,建筑面积42.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1亿元,馆藏图书160万册,电子图书9400GB。建有8万平方米的实训中心大楼,19个技能训练中心,168个设备先进、功能齐全,集教学实训、技能鉴定、技术培训、生产服务于一体的校内实验实训室。拥有国内外知名合作企业479家,校企共建专业13个、企业冠名班36个、校内实践基地120个(其中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32个),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室19个,职业技能鉴定站19个,校外主要实习实训基地431个,与政府部门、30多家行业协会、200多家企业建立了对话交流机制。教育部主导的中德汽车机电合作项目(SGAVE)、德玛吉数控专业合作项目、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项目、工业机器人领域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先后落户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雄厚的师资力量

学校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的师资队伍,世界著名物理学家丁肇中博士和著名企业家韩国现代汽车集团副会长薛荣兴先生担任名誉院长。学校拥有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9个,拥有泰山学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级青年技能名师等受省级以上表彰优秀教师58人次,3名外籍教师获山东省外国文教专家教学奖。413名专任教师到合作企业顶岗挂职,156教师赴国(境)外培训交流,68位国(境)外专家来校开展教学。2016年9月航空院士工作站落户学校,7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和2名专家进站工作。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0项;承担国家星火计划项目15项,省部级基金项目30项,市厅级科研项目379项,与企业合作开展横向课题研究37项。

★科学的专业设置

学校设有电子信息工程学校、机电工程学校、商学校、会计学校、建筑工程学校、创意设计学校、海洋工程学校、人文与旅游学校、现代汽车学校、通用航空学校等10个二级学校,在校生18000余人。

2017年普通高职招生专业有会计、财务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环境工程技术、食品生物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水产养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黑色冶金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酒店管理、空中乘务、旅游管理、学前教育、汽车技术营销与服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通信技术、通用航空航务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飞行器维修技术、动漫制作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数据媒体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韩合作)、软件与信息服务(校企合作)等43个专业,部分专业按不同的职业要求设置了不同的专业方向。专业层次均为专科,学制均为三年,各省份招生专业参照各省考试院发布的填报志愿指南。

学校着力打造三级重点专业,建成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示范专业5个,国家“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中央财政支持专业8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0个,以重点专业为龙头,形成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专业群。打造了以职业能力为基础,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体系,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省级精品课程67门,院级精品课程125门,教学指导委员会核心课程7门。

★广泛的国际合作

学校先后与16个国家和地区的77所高校、机构等建立了合作关系,大力吸纳国际先进技术和优质教育资源,进行国际化技能型人才培养。与韩国现代汽车集团合作创办了现代汽车学校,受赠价值200余万美元的实训用车和器材,并与韩国新星大学合作举办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开展学生到韩国实训学习。成功入选“中美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交流计划”项目学校,开展与美国社区学校学分对接、学生交流工作。2016年成为《悉尼协议》应用研究高职院校联盟理事单位。每年接收美国、韩国等国家高校的留学生、交换生来学习汉语,成功举办九届汉语夏令营,选派学生赴韩国、丹麦、美国、台湾地区等友好院校交流学习,让学生在国际化多元文化中成长。

★高质量的学生就业

学校建立了包括多家世界500强企业和众多产业发展前沿企业在内的4800多家企业用人需求的信息库。学校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国内知名企业,有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迪士尼集团、美国惠普、沙钢集团、海尔集团、鲁南制药集团、天元建设集团、万豪国际等300多家就业基地。每年举办各种形式的大型综合招聘会、小型专业招聘会和就业专场宣讲会150余场次,为学生提供工作岗位2万多个,连续多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均保持在全省前列。学校毕业生适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审查招生政策和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学业水平测试要求: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成绩要求合格或以上。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综合素质高的考生。

(2)根据专业志愿顺序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山东省内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省外全部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考生所在省的政策要求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录取的除外。

(3)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项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学校不单独安排艺术类专业测试,承认具备专业测试资格的本科院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成绩(证)。其中美术类专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必须持有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经各省考试院同意后,由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邮政特快专寄直接寄发给考生,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人事档案和报到注册等手续;学校凭录取通知书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学校将加强对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学费为:环境工程技术、食品生物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水产养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黑色冶金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技术营销与服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动漫制作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数据媒体应用技术、通用航空航务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飞行器维修技术等普通文理专业5000元/年;会计、财务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务、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普通文理专业4800元/年;动漫制作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软件与信息服务(校企合作)专业8000元/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韩合作)等中外合作专业12000元/年。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一律自理。春季高考考生入学后亦执行此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二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学校通过奖、贷、助、免、补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奖励方面:在校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丁肇中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同时,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部分校企合作专业学生也可获得由企业提供的奖学金。

资助方面:除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不同程度的资助,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部分校企合作专业学生也可享受由企业提供的学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六章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3-7987111 传 真:0633-7987115

学校网址:http://www.rzpt.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otorzu.rzpt.cn/

E-mail: rzpt12062@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邮编: 27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