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5-05-04    浏览次数:

本章程已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审核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指示精神,保证我院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运作,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德智体综合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日照职业技术学院(12062)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前身创建于1987年,1998年经教育部批建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立足日照、辐射山东、面向全国,培养了大批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在省内外有较高的声誉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备受学生、家长的关注和支持。

★学院品牌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在2004年进行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2008年7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1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验收;2012年荣获教育部评选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学院还被教育部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2015年,因校企合作工作的突出成就,我院荣获“世界职教院校联盟卓越奖”,成为中国获得表彰的仅有的两所职业院校之一。学院还被建设部、教育部确定为“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被科技部确定为“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技术依托单位”,被中国职业教育技术协会确定为“国家教育技术实训仿真示范建设基地”,被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协会确定为“山东阳光留学教育试验基地”,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确定为“山东省高职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研究基地”、“山东省德育先进高校”、“山东省德育工作与校园文明建设评估双优秀院校”,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授予“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山东省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先进单位”, 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并连续五年通过复查验收。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技术与人文融通”的办学理念,明确了办学定位,即立足日照、鲁南,面向山东,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形成了“追求卓越”的学院精神,凝结出“求真务实,集思广益,学以致用,以人为本”的校风,实践着“立德、乐学、慎思、敬业”的校训。

★办学条件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山东省东南部以“日出初光先照”而得名的魅力海滨城市――日照。近年来,日照市积极推动城市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依托得独特的自然环境和水上运动条件,积极打造“水上运动之都”,先后被评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CCTV2004中国魅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生态示范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并荣获2007年度“中国人居环境奖”、 2009年度“联合国人居奖”。

学院占地1242亩,建筑面积42.6万平方米,校区由同济大学博士生导师王伯伟教授设计,主体风格大气磅礴,校园曲径静谧恬淡,依山望海,风景秀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学生宿舍是由日照大学科技园提供,住宿环境安逸舒适,条件优良。固定资产总值6. 7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6亿元,馆藏图书150万册,电子图书9400GB,具有完备的教学设施设备。在校内,建设有8万平方米的实训中心大楼,19个技能训练中心,168个设备先进、功能齐全,集教学实训、技能鉴定、技术培训、生产服务于一体的校内实验实训室;探索了“校内设厂、厂内设校,校企互动、双向介入”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拥有合作企业451家,与韩国现代汽车集团合作创办现代汽车学院,与12家创意设计类企业共建“文化创意中心”,校企共建专业12个、企业冠名班33个、拥有校内实践基地120个(其中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9个),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室19个,职业技能鉴定站19个,校外主要实习实训基地431个,与政府部门、30多家行业协会、200多家企业建立了对话交流机制。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的师资队伍,世界著名物理学家丁肇中博士和著名企业家韩国现代汽车集团副会长薛荣兴先生担任名誉院长。学院着力推进“教师成长工程”,打造专兼职结合的“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拥有国家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拥有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等受省级以上表彰优秀教师60人次;近年来学院共派出百余名教师赴美国、德国、奥地利、韩国、墨西哥、丹麦、日本、新加坡、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接受专业培训,其中韩国现代起亚汽车集团先后接受我院8批34名汽车专业骨干教师赴韩国培训,派出4批专家前来指导;学院常年聘请外教授课,3名外籍教师获山东省外国文教专家教学奖。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政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海洋工程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现代汽车学院九个二级学院,2015年设置招生专业有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投资与理财、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国际商务、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海洋化工生产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水产养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冶金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酒店管理、空中乘务、旅游管理、商务英语、英语教育、语文教育、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摄影摄像技术、艺术设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韩合作)、软件外包服务(校企合作)等五十多个专业,部分专业按不同的职业要求设置了不同的专业方向。专业层次均为专科,学制均为三年,各省份招生专业参看各省考试院发布的填报志愿指南。

学院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机遇,坚定不移地把办好高等职业教育作为自己的主攻方向,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构建起以水产养殖、食品加工技术、旅游、机电、建筑工程、汽车、物流等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专业群。学院着力打造三级重点专业,建成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示范专业5个,国家“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0个,以重点专业为龙头,形成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专业群。水产养殖技术专业是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旅游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是省级品牌专业;水产养殖技术、食品加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专业是山东省特色专业,水产养殖技术、旅游管理、食品加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为国家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为国家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重点支持专业。打造了以职业能力为基础,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体系,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精品课程67门,院级精品课程105门,教指委核心课程7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7项。

★国际合作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的原则,积极推动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兼收并蓄,博采众长,大力吸纳国际先进技术和优秀教育资源,陆续引进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奥地利政府贷款项目、现代汽车合作项目、绿色校园建设项目、中德职教汽车机电项目、领导和师资海外培训项目、学生交流项目、汉语国际推广项目等诸多项目,逐步建立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项目制”的开放办学格局。与14个国家和地区的58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2010年至今,我院已选派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韩国语、艺术、旅游等专业75名学生赴美国、韩国、台湾友好学校交流学习,累计接收外国留学生330余人;并连续7届汉语国际夏令营,约有400余名学生参加。与韩国现代汽车集团合作创办的汽车行业人才培养基地――现代汽车学院于2007年4月正式挂牌成立,现代集团捐赠给学院18个车型50辆、总价值达100万美元的汽车以及部分发动机作为教学设备。由山东省财政厅担保、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482万欧元,建设了汽车、食品等特色专业实验中心。2012年9月,我院成功入围由中国教育部、德国五大汽车制造企业(奥迪、宝马、戴姆勒、保时捷及大众)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共同推出的国际合作项目“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SGAVE)项目”,目前已有两批四名教师赴德国培训,三名德国专家来我院指导。

★培养模式

学院校企合作,成效显著,形成了“厂内设校、校内设厂、校企互动、双向介入”的特色办学模式,开展了订单培养、定向培养,广泛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学生职业能力与职业素质教育平台及评价体系,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与社会接轨的职业技能取证考试。学生在校内即可进行职业资格鉴定,也为求职奠定良好的基础。近三年,学生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242项,其中国家级大赛一等奖33项,二、三等奖76项。学生毕业后经考核合格直接进入订单企业工作,实现了学校和用人单位、社会需要和人才培养的成功对接,实现了学校、学生、企业的三方共赢。

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适应岗位快、吃苦耐劳,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2015年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总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春季高考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填报志愿指南为准。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商务英语及英语教育专业限报英语考语种,其他专业不限语种,但学院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学业水平测试要求: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成绩要求合格或以上。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 ,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2)根据专业志愿顺序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山东省内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省外全部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考生所在省的政策要求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录取的除外。

(3)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项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学院不单独安排艺术类专业测试,承认具备专业测试资格的本科院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成绩(证)。其中美术类专业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必须持有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非美术类专业摄影摄像技术专业认可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艺术类专业合格证。

第十九条 学院录取的新生,经各省考试院同意后,由学院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邮政特快专寄直接寄发给考生,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人事档案和报到注册等手续;学院凭录取通知书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学院将加强对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学费为:软件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冶金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计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水产养殖技术、食品加工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电子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服装设计、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海洋化工生产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工业机器人技术等普通文理专业5000元/年;语文教育、英语教育、商务英语、投资与理财、会计、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空中乘务、酒店管理、会计与统计核算等普通文理专业4800元/年;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摄影摄像技术等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软件外包服务(校企合作)专业8000元/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韩合作)等中外合作专业12000元/年。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一律自理。春季高考考生入学后亦执行此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二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学院通过奖、贷、助、免、补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奖励方面:在校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丁肇中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同时,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部分校企合作专业学生也可获得由企业提供的奖学金。

资助方面:除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不同程度的资助,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部分校企合作专业学生也可享受由企业提供的学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六章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3-7987111 传 真:0633-7987115

学院网址:http://www.rzpt.cn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otorzu.rzpt.cn/

E-mail:rzpt12062@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邮 编: 276826